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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产业】9月1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无煤化地源热泵安装水表费用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要求:供暖季前完成水表井29座、
电磁流量计80个、蝶阀160座、波纹伸缩节80座建设及使用。该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2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210200006981-XM001
项目名称:无煤化地源热泵安装水表费用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6.3584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质量标准 | 安全生产标准 | 建设 地点 | 预算 金额 | 最高限价(控制价) |
1 | 无煤化地源热泵安装水表费用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 | 四季青、西北旺和清河街道3个街镇7个村庄的14座水源热泵房的水表井及其内部电磁流量计、蝶阀及波纹伸缩节的安装,实现远程传输等智慧水务需求。采购要求:供暖季前完成水表井29座、电磁流量计80个、蝶阀160座、波纹伸缩节80座建设及使用。 | 合格 | 达标 | 海淀区的四季青、西北旺和清河街道3个街镇的下辖7个村庄(社区)的14座水源热泵房。 | 307.15万元 | 3063584.53元 |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10月30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6)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7)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15至2022-09-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方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疫情期间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请将本公告第七项第3条要求的资料电子版完整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电汇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09-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2208-HXTC-IF1244
1.注意事项:
1.1供应商不得拆包投标。
1.2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投标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投标文件请于磋商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磋商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1.5供应商如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的应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配合磋商现场检查完成入场手续。进入磋商现场要求出示全国健康通行码或北京健康宝认证为“未见异常”状态,保安人员将对授权代表测量体温。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